基金通常分為公益性基金和投資基金兩種。公益性基金是以發(fā)展公益事業(yè)為主要目的,而投資基金是以獲得投資收益為主要目的。土地基金是一種特殊的基金,其特殊主要體現(xiàn)在對土地這一特殊的要素進行運營,這種運營既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又具有投資性的特征,是一種公益性投資基金。
土地基金的性質是建立土地基金的關鍵,它決定了土地基金的設置、組織形式和監(jiān)管方式以及土地基金的融資結構、收益分配。我國實行的是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相分離的法律制度。政府享有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占有、使用、收益和處置土地的權利。土地基金是服務于土地資源的有效開發(fā)利用、促進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的專門資金。因此,它具有服從于國家、社會的需要以及公益性特點。隨著我國投資體制的不斷完善,今后設立投資性的土地基金也是可能的和必要的,但是從目前看,還是應先發(fā)展公益性土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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