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是指依法確定土地權利的主體、客體和內容,簡稱土地確權。狹義僅指依法確定土地權利的歸屬,即確定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他項權利歸誰所有;廣義指依法確定土地權利,不僅包括狹義內容,而且包括確定不同土地權利的客體和內容。多采用廣義。
2、確定土地權利的法律依據(jù):
基本法:憲法;民法通則。
土地法律: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
相關法律:城市規(guī)劃、農業(yè)、農業(yè)承包、森林、草原、漁業(yè)、礦產資源、環(huán)境保護、水利、文物保護法等。
土地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及政策性文件;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
3、土地確權和土地登記的關系:廣義講土地登記是確權歸屬的過程;狹義講確權是登記的一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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