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0 14:30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2016年招標師專業(yè)實務考試考點:招標投標機制特性
招標投標活動具有以下基本特性:
1)公平競爭。招標人公布項目需求,通過投標人公平競爭,擇優(yōu)選擇交易對象和客體的過程。
2)規(guī)范交易。招標投標雙方通過規(guī)范要約和承諾,確立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規(guī)范訂立合同的交易方式。
3) 一次機會。招標投標雙方不得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協(xié)商談判和隨意修改招標項目需求、交易規(guī)則以及合同價格、質量標準、進度等實質內容。招標要約邀請、投標要約和中標承諾只有一次機會,這是保證招標投標雙方公平和投標人之間公平競爭的基本要求。
4)定制方案。招標項目大多數(shù)具有不同程度的單一復雜的需求目標,其項目需求目標、投標資格能力、需求解決方案與報價、投標文件評價、合同權利義務配置等方案均具有單一性和復雜性的特點,因此,必須采用書面定制描述,并通過對投標人競爭能力、技術、報價、財務方案等進行書面綜合評價比較,才能科學判斷和正確選擇有能力滿足項目需求的中標人。僅僅通過簡單價格比較無法判斷交易主體及客體是否能夠符合項目需求。這也是大多數(shù)招標項目無法采用拍賣、競價方式選擇交易對象的主要限制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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