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知識點:無效合同的情形
無效合同的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2016年造價工程師的備考工作正在進行,為了使大家的復習更有針對性,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造價工程師《造價管理》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祝大家備考愉快,夢想成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