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非行政許可審批申請材料
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
。ㄒ唬┛偟怯
1.土地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土地登記申請者的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1份)、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3.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1份),無營業(yè)執(zhí)照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1份);
4.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1)建國以來各個時期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征、撥(劃撥、出讓、處置)土地的批準文件(復印件1份);
。2)因買賣、交換、贈與、繼承等形式取得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除提交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協(xié)議書或證明外,還應提交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原始取得證明(原件1份);
。3)無任何手續(xù)占用土地,屬1982年以前用地的,其權屬證明為村民小組、居委會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用地證明(原件1份);1982年以后用地的權屬來源證明為政府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理決定文件(原件1份);
。4)其他權屬來源證明文件資料。
5.土地附著物權屬證明(復印件1份);
6.地籍調查表及指界通知書、法人委托書(原件各1份);
7.宗地圖及界址點成果表(原件各2份)。
注:委托代理人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資格身份證明。初始登記時,登記機關對經(jīng)審核符合登記要求的宗地進行公告。
(二)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
1.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代表委托書(原件各1份)及其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4.地籍調查表及指界通知書、法人委托書(原件各1份);
5.宗地圖和界址點成果表(原件各2份);
6.竣工驗收報告(僅限于登記到期后換證的)(復印件1份);
7.《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原件1份);
8.建設用地批準書(復印件1份);
9.其它按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ㄈ┏鲎寚型恋厥褂脵喑跏嫉怯
1.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代表委托書(原件各1份)及其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4.地籍調查表及指界通知書、法人委托書(原件各1份);
5.宗地圖和界址點成果表(原件各2份);
6.出讓批準通知(原件1份);
7.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原件1份);
8.土地評估報告及備案表(原件各1份);
9.《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10.出讓金繳納憑證(復印件1份);
11.契稅交納憑證(原件1份);
12.其它按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新增建設用地以協(xié)議出讓方式供地的應提供建設用地批文,以招標、掛牌和拍賣方式供地的應提供相應成交確認書。
(四)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
1.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人代表委托書(原件各1份)及其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
4.地籍調查表及指界通知書、法人委托書(原件各1份);
5.宗地圖和界址點成果表(原件各2份);
6.企業(yè)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復印件1套);
7.用地批準通知書(原件1份);
8.作價出資(入股)合同(原件1份);
9.土地評估報告及備案表(原件各1份);
10.原《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11.土地資產(chǎn)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原件1套);
12.房屋所有權證或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復印件1份);
13.其它按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材料。
1、凡本網(wǎng)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jīng)本網(wǎng)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nèi)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wǎng)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wǎng)部分資料為網(wǎng)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wǎng)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wǎng)站聯(lián)系,本網(wǎng)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wǎng)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wǎng)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聯(lián)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