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精華知識點(24)
·DRB工作程序:現(xiàn)場訪問、糾紛提交、聽證會、定期會、解決糾紛建議書。
·DRB優(yōu)點:開始時就介人項目,了解項目管理情況及其存在的問題;公正、中立,有項目工程施工方面豐富經(jīng)驗;及時解決糾紛;費用較低;發(fā)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選擇委員;建議不是強制性的,不具有終局性和約束力。
·NEC早期預警程序:出現(xiàn)增加合同價款、推遲竣工、工程使用功能降低問題,發(fā)包人和承包人均應立即向?qū)Ψ桨l(fā)出早期警告。合同各方共同召開早期預警會議,各方研究并提出解決措施,以避免或減少該問題的影響,尋求對將受影響的所有各方均有利的解決辦法,并決定最終應采取的措施。
·NEC補償事件程序:非承包人的過失而引起的事件,承包人有權根據(jù)補償事件對合同價款和工期的影響要求補償,包括獲得額外付款或延長工期。
·NEC裁決人程序:工程師代表的是發(fā)包人的利益,處理補償事件可能引發(fā)承包人對其公正性的懷疑,在此種情況下,就依靠裁決人來解決糾紛。
·建設工程監(jiān)理合同條款: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guī)模、總投資);詞語定義;組成合同的文件(監(jiān)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本合同標準條件;本合同專用條件;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議定監(jiān)理業(yè)務范圍;按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jiān)理人支付報酬;監(jiān)理業(yè)務起止時間;簽字蓋章和簽約時間。
·監(jiān)理合同條件:詞語定義、適用范圍和法規(guī);義務;權利;責任;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酬金;其他。
·監(jiān)理合同專用條件:依據(jù);;范圍和工作內(nèi)容;外部條件;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書面答復時間;提供設施;工作人員數(shù);失職,承擔責任;支付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金額;支付報酬的幣種和匯率;獎勵辦法;爭議解決。
·國際工程承包:對工程項目進行投標、施工、設備采購及安裝調(diào)試、分包、提供勞務等;
·FIDIC施工合同條件(新紅皮書)特點:以競爭性招標投標方式選擇承包商,合同履行過程中采用以工程師為核心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適于整個土木工程。
·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銀皮書)適于工廠建設之類的開發(fā)項目,包含項目策劃、可行性研究、具體設計、采購、建造、安裝、試運行全過程。
·合同的簡短格式適于價值較低、形式簡單、重復性、工期短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FIDIC系列合同條件特點:國際性、通用性和權威性。
·FIDIC合同條件應用方式: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一些國際項目直接采用;合同管理中對比分析使用;在合同談判中使用;部分選擇使用。
·英國NEC合同條件由英國土木工程師協(xié)會編制。包括六種主要選項條款;九項核心條件;十五項次要選項條款。
·NEC主要選項條款:總價合同;單價合同;目標總價合同;目標單價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管理合同。
·NEC核心條款:總則;承包人主要職責;工期;檢驗與缺陷;支付;補償;權利;風險與保險;爭端與終止。
·NEC不是某種標準的合同條件,而是內(nèi)涵廣泛的系列合同條件。
·NEC的主要特征:適用范圍廣;為項目管理提供動力(強調(diào)溝通、合作與協(xié)調(diào));簡明清晰。
·美國建筑師學會AIA出版標準的項目設計和施工方面合約文件,用于機關業(yè)務和項目管理。A系列:發(fā)包人與承包人之間;B系列,發(fā)包人與提供專業(yè)服務的建筑師之間;C系列,建筑師與提供專業(yè)服務的顧問之間。
·AIA系列合同特點:主要用于私營的房屋建筑工程,專門編制用于小型項目的合同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