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考點:《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有關承包人提出索賠期限的規(guī)定
2020年二級建造師報名在即,考生們都在積極備考,但有許多考生可能在這個階段會不知從何下手來進行學習,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二級建造師《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一些知識點與考點,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考點:《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有關承包人提出索賠期限的規(guī)定
根據(jù)九部委《標準施工招標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條款,承包人提出索賠的期限如下:
1.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接受了竣工付款證書后,應被認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合同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前所發(fā)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fā)后發(fā)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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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辛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