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則
民法的基本原則,是貫穿于整個民事立法,對各項民事制度和全部民法規(guī)范起統率和指導作用的基本準則。民法的基本原則,貫穿于整個民事立法,因而不同于民法內部某個具體的制度和原則。
民法基本原則的存在,使眾多的民事法律規(guī)范成為一個有機整體。它具有如下重大意義:
1.民事立法的指導方針:民法基本原則是我國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的集中反映,體現了民法區(qū)別于其他法律的特征,因而便成為民事立法的指導方針。
2.一切民事主體應遵循的行為準則:民法基本原則不僅是民事立法的指導方針,還是一切民事主體均應遵循的行為準則。民法兼具行為法與裁判法的性格,因此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不僅應遵循具體的行為準則,還應遵循基本原則。在現行法律缺乏相應的具體行為規(guī)范時,民事主體應當按照基本原則的精神與要求行事。
3.解釋民事法律法規(guī),補充法律漏洞的依據:民法基本原則也是對法律法規(guī)進行解釋的依據。法院在審判民事案件時,必須對其所應當適用的法律規(guī)范進行解釋,闡明含義。如果在這一活動中,遇有多種解釋,則應依照符合民法基本原則為標準進行取舍。無論采用何種解釋方法,均不應與民法基本原則相抵觸,否則就不得采用。如果存在法律漏洞,則可以依據民法的基本原則進行漏洞補充。
4.發(fā)展民事學說的基礎:民法基本原則還是學者對民法進行研究和解釋時應當遵循的基礎;無論何種理論,如果違反了民法的基本原則,則不足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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