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上是否規(guī)定一定的名稱,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
l.有名合同。是指在法律上已經確定了一定的名稱和特定規(guī)則的合同,簡言之,是指在法律中有明文規(guī)定的合同,又稱為典型合同。例如,在我國《合同法》第9章至第23章中規(guī)定的15大類合同都是有名合同。
2.無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沒有確定一定名稱,又沒有作出特別規(guī)定的合同,這類合同又稱為非典型合同。有名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即屬于無名合同。實踐中,當事人訂立的無名合同只要不違背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就可以是有效的,這是符合合同自由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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