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對雙方當事人的法律約束力的開始。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但成立的合同必須具備相應的法律條件才能生效。合同生效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自然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訂立一切法律允許的合同;
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在建設工程合同中,合同當事人一般應具有法人資格,并且承包人還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
2、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的生效要件而非成立要件,意思表示不真實包括意思與表示不一致和不自由兩種,具體表現為欺詐、脅迫或重大誤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該條件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條件,是對合同自由的限制。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以及合同標的為禁止流通物的合同等,都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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