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造價工程師《計價與控制》資料:工程索賠
第二節(jié)工程索賠
1 工程索賠的概念和分類
1.1 工程索賠是指承包人(施工單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對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費用增加而要求發(fā)包人給予補償損失的一種權利要求。
1.2 索賠可以概括為如下3個方面:
?。?)一方違約;
?。?)應由業(yè)主承擔責任的特殊風險或不利自然條件等,使承包商蒙受較大損失;
(3)承包商本人應當獲得的正當利益,由于沒能及時得到監(jiān)理工程師的確認和業(yè)主應給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業(yè)主索賠。
1.3 工程索賠產(chǎn)生的原因
1.當事人違約;2.不可抗力事件;3.合同缺陷;
4.合同變更;5.工程師指令6.其他第三方原因
1.4 工程索賠的分類
1.按索賠的合同依據(jù)分類:合同中明示的索賠。合同中默示的索賠。
2.按索賠目的分類:工期索賠。費用索賠。
3.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工程延誤索賠。(2)工程變更索賠。(3)合同被迫終止的索賠。(4)工程加速索賠。(5)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6)其他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