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26 09:17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學員問題】水泥穩(wěn)定碎石基層施工碾壓要求?
【解答】碾壓程序、碾壓速度、碾壓遍數由試驗路段提供,一般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
1.碾壓含水量應處于最佳含水量左右。
2.碾壓應遵循生產試驗段確定的程序和工藝,碾壓程序為先輕后重,由邊向中,由低至高。注意穩(wěn)壓要充分、振壓不起浪、不推移。壓實時,可以先穩(wěn)壓(遍數適中,壓實度達到90%)→開始輕振動碾壓→再重振動碾壓→再用膠輪壓路機碾壓光面。
3.一般情況下,一次碾壓長度以不超過80米為宜。碾壓段落必須分明,設置明顯的分段標志,并有人負責。碾壓時應重疊1/2輪寬。
4.壓路機倒車要輕且平順,防止拉動基層。第一遍穩(wěn)壓時,倒車要盡量原路返回,換檔位置應在已壓好的段落上。在未碾壓的一端換檔倒車位置應錯開成齒狀。出現個別擁包時,應由工人鏟平。
5.碾壓速度和遍數應由試驗段試鋪確定。穩(wěn)壓用壓路機由邊向中碾壓,前1~2遍,其速度一般為1.5~1.7km/h.以后各遍應為1.8~2.2km/h.壓路機數量根據工程需要和每天的施工長度適當增加。
6.壓路機停車時應停在已碾壓好的路段上,且位置要錯開,相距不小于3米。嚴禁壓路機在碾壓剛完成或正在碾壓的路段上調頭或急剎車,以免對基層造成破壞。
7.碾壓宜在水泥終凝前及試驗確定的延遲時間內完成,并達到要求的壓實度,同時沒有明顯的輪跡。
8.碾壓過程中,如有“彈簧”、松散、起波等現象,應及時翻開重新拌和(加適量的水泥)或用其他方法進行處理。
9.基層施工時,嚴禁用薄層貼補進行找平。
10.碾壓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1)表面應始終保持濕潤,如水分蒸發(fā)過快,局部出現松散、壓不實的情況,應及時補灑少量的水,但嚴禁灑過多的水進行碾壓。
2)試驗人員在現場檢測混合料含水量,發(fā)現異常時,及時向拌和廠反饋信息,以便及時糾正。
3)測量人員在壓實工序的過程中,要跟蹤檢測松鋪頂面的相對高度,以保證鋪筑基層的厚度。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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