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3 16:52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為增強企業(yè)職工安全意識的自我保護能力,提高安全素質,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工程項目所有從事建筑施工的人員。
3.公司勞資教育部門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4.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參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企業(yè)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每年參加建設部或省、市安全培訓一次,時間不少于30學時。
(2)安全專業(yè)管理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40學時。
(3)其它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省、市安全培訓學習一次,時間不少于20學時。
(4)工人的安全知識、安全技能培訓學習時間每人不少于20學時。
(5)上述人員的學習成績記錄在安全培訓教育卡上,成績合格者方可上崗。
5.變換工種的職工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擬到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環(huán)境、勞動紀律、技能訓練,經考核合格者方可變換。
6.特種工程(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工、起重工、打樁和機動車司機、塔吊司機及指揮、人貨兩用電梯和起重司機、司爐工、爆破工及其它從事特殊作業(yè)的工人)人員,取得特種作業(yè)證的,仍然要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每年一次,15學時以上。
7.根據(jù)本制度,每年勞資教育部門列出培訓計劃,進行培訓教材和師資準備,并監(jiān)督實施。
8.凡是經教育培訓的人員考試不合格者應參加第二次學習(學習時間誤工費和學費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將調離崗位或辭退。
1、凡本網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建設工程教育網所有,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經本網授權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且必須注明“來源:建設工程教育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本網部分資料為網上搜集轉載,均盡力標明作者和出處。對于本網刊載作品涉及版權等問題的,請作者與本網站聯(lián)系,本網站核實確認后會盡快予以處理。
本網轉載之作品,并不意味著認同該作品的觀點或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轉載使用,請與著作權人聯(lián)系,并自負法律責任。
3、本網站歡迎積極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