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排水、降水技術要求
1.目的
一是防止溝槽開挖過程中地面水流入槽中,造成槽壁塌方;二是開挖溝槽前,使地下水降低至溝槽以下。
2.方法
明溝排水法和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法。
3.基坑(槽)內明溝排水
應分層下挖。排水溝底要始終保持比土基面低不小于0.3 m。當坑(槽)面積較大時,可挖設縱橫交錯的多條臨時排水溝。排水溝應以3%~5%的坡度坡向集水井。挖土順序應從集水井、排水溝處逐漸向遠處挖掘。
4.人工降低地下水位
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根據(jù)土層性質和允許降深的不同,可分為輕型井點、噴射井點、深井泵井點、電滲井點等。
輕型井點系統(tǒng)的組成:井點濾管、直管、彎聯(lián)管、總管和抽水設備。
輕型井點系統(tǒng)的布置:當降水深度小于5 m,基坑(槽)寬度小于6 m時,井點布置采用單排線狀;當基坑(槽)寬度大于6 m,或土質不良,滲透系數(shù)大時,宜采用雙排線狀布置。井點管應布置在基坑(槽)上口邊緣外1.0~1.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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