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頻指數(shù)】★★
【考點精講】
一、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當事人違反合同義務,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主要有: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或定金等。
繼續(xù)履行可以與違約金、定金、賠償損失并用,但不能與解除合同的方式并用。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違約責任的免除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經典例題】
1.關于違約金條款的適用,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B.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定金條款
C.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同時適用違約金條款及定金條款
D.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按實際損失金額適當減少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定金條款,不能同時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