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級建造師法規知識點(diǎn):法律體系
一級建造師法規知識點(diǎn):法律體系,現在的競爭壓力這么大,同樣的在一級建造師考試中,也是壓力很大的,所以在備考考試的時(shí)候,一定要努力啦!為了幫助小伙們,接下來(lái)小編帶大家學(xué)習一級建造師法規知識點(diǎn):法律體系。
第一節 法律體系
第一節分值分析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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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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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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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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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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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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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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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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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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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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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部門(mén)(又稱(chēng)部門(mén)法)
在同一法律體系中,根據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制定的同類(lèi)法律規范的總稱(chēng)是法律部門(mén)(部門(mén)法)。
【關(guān)注點(diǎn)】我國法律體系基本框架(7大法律部門(mén))
■憲法及憲法相關(guān)法
■民法商法
■行政法
■經(jīng)濟法
■社會(huì )法
■刑法
■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2.法的形式(共七類(lèi))
法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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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chēng)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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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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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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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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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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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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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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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法,民法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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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及常委會(hu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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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簽署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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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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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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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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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理簽署國務(wù)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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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mén)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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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規定、辦法、實(shí)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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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各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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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mén)首長(cháng)簽署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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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規(自治、單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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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方XX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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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省級及設區的市)人大及常委會(huì )
市級報省級四個(gè)月內批準 |
·省級人大制訂的由人大主席團發(fā)布
·其他的均由地方人大常委會(huì )發(fā)布公布 |
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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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地方XX規定、辦法、實(shí)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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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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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長(cháng)、市長(cháng)簽署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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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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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約、條約、協(xié)議、憲章、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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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析】名稱(chēng)辨析
部門(mé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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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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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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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條例 行政法規
XX地方XX條例 地方法規 |
規定、辦法、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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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規定、辦法、細則 部門(mén)規章
XX地方XX規定、辦法、細則 地方政府規章 |
【2015年試題】下列法規中,屬于部門(mén)規章的是( )。
A.《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
B.《北京市建筑市場(chǎng)管理條例》
C.《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jià)管理規定》
D.《招標公告發(fā)布暫行辦法》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部門(mén)規章規定的事項應當屬于執行法律或者國務(wù)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事項,其名稱(chēng)可以是“規定”、“辦法”和“實(shí)施細則”等。選項A是行政法規;選項B是地方性法規;選項C是地方政府規章;選項D是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uì )發(fā)布的部門(mén)規章。
【例題】行政法規是以( )的形式發(fā)布。
A.國家主席令 B.國務(wù)院令
C.部門(mén)首長(cháng)令 D.人大常委會(huì )公告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由總理簽署國務(wù)院令的形式發(fā)布。
3.法的效力層級
■憲法至上
■上位法優(yōu)于下位法
■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
■新法優(yōu)于舊法

【重點(diǎn)難點(diǎn)】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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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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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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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
■新法優(yōu)于舊法 |
同一機關(guān)制定的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s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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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制定機關(guān)裁決(誰(shuí)制定就由誰(shu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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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試題】關(guān)于上位法與下位法法律效力的說(shuō)法,正確的是( )。
A.《招標投標法實(shí)施條例》高于《招標公告發(fā)布暫行辦法》
B.《建設工程質(zhì)量管理條例》高于《建筑法》
C.《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zhì)管理規定》高于《城市房地產(chǎn)開(kāi)發(fā)經(jīng)營(yíng)管理條例》
D.《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高于《城市房地產(chǎn)開(kāi)發(fā)經(jīng)營(yíng)管理條例》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等級。行政法規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規和部門(mén)規章。《招標投標法實(shí)施條例》是行政法規,《招標公告發(fā)布暫行辦法》屬于部門(mén)規章。所以選項A是正確的。
4.法的沖突

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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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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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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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級別地方法規>同級別或下級地方政府規章(同級別人大制定的比政府制訂的效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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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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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重視人大、地方)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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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務(wù)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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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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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國務(wù)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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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說(shuō)明】
如住建部制訂的法規(部門(mén)規章)與山西省人大制訂的法規(地方性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應由國務(wù)院提出意見(jiàn)。如國務(wù)院認為應當適用山西省人大的法規的,就適用;如果國務(wù)院認為應當適用住建部的部門(mén)規章的,此時(shí)應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裁決。
如住建部(部門(mén)規章)與山西省人民政府的規定(地方政府規章)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直接由國務(wù)院裁決。
【例題】以下關(guān)于法律法規效力的說(shuō)法中,正確的是( )。
A.新的法律與舊的法律不一致時(shí),一定采用新的法律
B.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裁決
C.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國務(wù)院裁決
D.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法規就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時(shí),很有可能?chē)鴦?wù)院的意見(jiàn)不是最終的裁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是的法的效力層級。選項A注意法律如是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shí),必須由國務(wù)院來(lái)裁決,不能直接采用新的。選項B應由國務(wù)院裁決。選項C非裁決,而是由國務(wù)院提出意見(jiàn),因為還有一種可能性最終的裁決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
【例題】以下關(guān)于法律法規效力的說(shuō)法中,不正確的是( )。
A.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行政法規
B.地方法規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C.一般情況下,同一事項的特別法,要優(yōu)先于一般法
D.法律的效力,一定大于地方法規的效力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選項B注意級別,在同級情況下,地方法規一定大于地方規章,但有可能出現地方法規的級別比地方政府規章的級別低的情況,如較大的市制定的地方法規和省級的政府規章。
5.《立法法》規定的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項(十項)
■國家主權的事項
■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chǎn)生、組織和職權
■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犯罪和刑罰
■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
■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
■對非國有財產(chǎn)的征收、征用
■民事基本制度
■基本經(jīng)濟制度以及財政、海關(guān)、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
■訴訟和仲裁制度
【2016年試題】根據《立法法》,下列事項中必須由法律規定的是( )。
A.稅率的確定
B.環(huán)境保護
C.歷史文化保護
D.增加施工許可證的申請條件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形式。依照2015年3月經(jīng)修改后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下列事項只能制定法律:(1)國家主權的事項;(2)各級人民代表大會(huì )、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產(chǎn)生、組織和職權;(3)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特別行政區制度、基層群眾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罰;(5)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6)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7)對非國有財產(chǎn)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經(jīng)濟制度以及財政、海關(guān)、金融和外貿的基本制度;(10)訴訟和仲裁制度。
6.法規的備案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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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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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法需要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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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規
·地方性法規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 |
哪些法不需要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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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法律 |
備案時(shí)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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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后3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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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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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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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mén)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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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國務(wù)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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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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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國務(wù)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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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的市級地方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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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國務(wù)院
注意事項 ·由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去報備 ·自治條例報送備案時(shí),應當說(shuō)明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出變通的情況 |
省級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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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本級人大常委會(hu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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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的市級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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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本級人大常委會(huì )
·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省級人民政府 |
根據授權制定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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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授權決定規定的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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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特區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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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案時(shí)應當說(shuō)明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出變通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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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試題】關(guān)于地方性法規批準和備案的說(shuō)法,正確的是( )。
A.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應當報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備案
B.自治州的單行條例報送備案時(shí),應當說(shuō)明作出變通的情況
C.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的地方性法規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批準
D.自治縣的單行條例由自治州人大常委會(huì )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和國務(wù)院備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法的效力層級。選項A,設區的市的地方性法規,由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和國務(wù)院備案;選項C,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的地方性法規,應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和國務(wù)院備案;選項D,自治縣的單行條件,由自治區的人大常委會(huì )報送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和國務(wù)院備案。
7.法規的審查(認為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同憲法或者法律相抵觸時(shí))
哪些機構可以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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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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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wù)院
·中央軍委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各省級人大常委會(huì ) |
·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書(shū)面提出進(jìn)行審查的要求
·由常委會(huì )工作機構分送有關(guān)的專(zhuān)門(mén)委員會(huì )進(jìn)行審查、提出意見(jiàn) |
·其他國家機關(guān)
·社會(huì )團體 ·企業(yè)事業(yè)組織 ·公民 |
·向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委員會(huì )書(shū)面提出進(jìn)行審查的建議
·由常委會(huì )工作機構進(jìn)行研究 ·必要時(shí)送有關(guān)專(zhuān)門(mén)委員會(huì )進(jìn)行審查、提出意見(jiàn) |
·有關(guān)專(zhuān)門(mén)委員會(huì )
·常委會(huì )工作機構 |
可以對報送備案的文件進(jìn)行主動(dòng)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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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設民商事法律關(guān)系的特點(diǎn)
■有關(guān)民商事的權利和義務(wù)關(guān)系
■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guān)系
■主要是財產(chǎn)關(guān)系,人身關(guān)系較少
■主要體現補償性和財產(chǎn)性,主要不是懲罰性和非財產(chǎn)性
【案例分析】1Z301013 建設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guān)法律的關(guān)系
【主要問(wèn)題】
1.審計的性質(zhì)以及審計結論的效力
2.審計結論對合同效力有無(wú)影響
3.對審計不服行政相對人如何處理
【問(wèn)題一:審計的性質(zhì)】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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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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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機關(guān)的性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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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國家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mén)的財政收支、國有金融機構和企業(yè)事業(yè)組織的財務(wù)收支的真實(shí)、合法和效益依法進(jìn)行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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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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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是一種行政法律關(guān)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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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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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決定自送達之日起生效,但僅對被審計單位產(chǎn)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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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wèn)題二:審計結論對合同效力有無(wú)影響】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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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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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合同效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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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結論與工程決算價(jià)款不一致時(shí),不影響合同關(guān)系
·一般情況下不能作為處理合同糾紛、合同結算的依據 |
可將審計結論作為判決的依據(兩類(l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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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算依據
·合同約定不明確,或合同約定無(wú)效時(shí) |
【問(wèn)題三:對審計不服,行政相對人如何處理】
■必須先進(jìn)行行政復議,再進(jìn)行行政訴訟
■非經(jīng)復議,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例題】下列關(guān)于工程建設審計結論的說(shuō)法中,錯誤的是( )。
A.當事人可以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合同結算的依據
B.審計結論與合同價(jià)款不一致并不必須影響合同效力
C.審計結論任何時(shí)侯都不能作為合同案件的判決依據
D.合同約定不明或約定無(wú)效時(shí),審計結論可以作為判決依據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建設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guān)法律的關(guān)系。選項C有兩種情況下,審計結論可以作為合同案件判決的依據,一是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依據,二是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wú)效的情況下沒(méi)有其他結算的依據時(s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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