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址發(fā)生變化宗地的地籍變更應到實地進行變更地籍測量。變更地籍測量一般采用解析法,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城鎮(zhèn)地籍調查規(guī)程》中規(guī)定的其他方法。屬出讓、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等對測量精度要求較高的,應當采用解析法進行變更地籍測量。
無論采用何種方法,測量人員都應首先檢測原控制點及界址點的精度,確認無誤后再進行變更地籍測量。
對界址發(fā)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在增設新的界址點前,應利用原宗地草圖的勘丈數據及界址點坐標,檢查原界標是否移動或丟失。如界標移動、丟失,應利用原測量數據恢復界標,然后取得有關指界人同意后埋設新界標。對雖已丟失,但變更后是廢棄的界址點不需恢復。對界址未發(fā)生變化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一般不需要檢查界址點位。對新增宗地的變更地籍測量,若利用原勘丈資料,應對原勘丈資料進行檢查。
界址點的檢查方法一般有: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解析法檢查界址點坐標。
1.檢查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采用經檢驗過的鋼尺或電子測距儀在現(xiàn)場直接丈量界址點與鄰近界址點或鄰近地物點的距離,用檢測數據與原勘文數據或原坐標反算數據比較。
2.解析法檢查界址點坐標利用原控制點或新布設的控制點,用不低于原測量精度的方法,測量被檢測的界址點坐標,用新測量的坐標與原坐標數據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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