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土方工程施工監(jiān)理細則(三)
附錄:土方工程施工技術
1、基坑(槽)土方開挖
1.1開挖基坑(槽)時,為了防止塌方,確保安全施工,坑壁槽邊應采用一定措施,維持穩(wěn)定。根據(jù)現(xiàn)場的土質(zhì)及基坑(槽)的深度在開挖時確定放坡,或加臨時對撐的形式來保持土壁穩(wěn)定。
1.1.1放坡
土方開挖超過一定深度,可采用放坡形來維持邊坡的穩(wěn)定。放坡坡度的大小應根據(jù)土質(zhì)、挖土深度、邊坡留置時間、排水情況、邊坡上部荷載及土方開挖方案等因素來考慮。
1.1.2土壁支撐
開挖基坑(槽),采用放坡開挖比較經(jīng)濟。但有時由于場地的限制不能按要求放坡,或因土質(zhì)的原因,放坡所增加的土量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可采用設置對撐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有:橫撐式支撐、錨著對撐、板樁對撐及地下連續(xù)墻。
1.1.3基坑(槽)放線
基坑(槽)開挖以前,必須根椐建筑平面圖,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將新建房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根椐建筑測量方法,在實地上劃出基礎開挖邊線。
定位放線的依據(jù):總平面圖中的測量控制點和規(guī)劃紅線。
1.1.4基槽開挖寬度的確定
基礎據(jù):總平面圖中的測量控制點和規(guī)劃紅線。
1.1.4基槽開挖寬度的確定
基礎放線時,應根據(jù)基底面尺寸和埋置深度、土質(zhì)好壞,以及地下水位高低等因素,考慮是否要放坡、留工作和加支撐,從而定出基坑(槽)開挖的上口尺寸。在實際工程中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a、不放坡、不加支撐。
b、不放坡、留工作面。
c、留工作面并加支撐。
d、放坡。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
1.1.5基坑(槽)土方開挖
基坑(槽)土方量小且分散時用人工開挖,一般量大集中的基坑(槽)土方工程,應盡量采用機械施工,以減輕勞動強度,加快工程進度,降低成本,縮短工期。
1.1.6基坑(槽)開挖的深度控制
當開挖到離坑(槽)底50~80cm時,應及時用水準儀測量標高,打上水平樁,以作挖坑(槽)時控制深度的依據(jù)。(水平樁一般沿基槽每隔壁3~4m釘設一個)。出可根據(jù)龍門板上的正負零標高,直接測量基槽的開挖深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1.2基坑(槽)開挖中的注意事項
1.2.1開挖基坑(槽)之前應檢查龍門板、軸線樁、水準標高,有無變位移動現(xiàn)象。并根據(jù)設計圖紙校核基礎放線的位置、尺寸等是否符合要求。
1.2.2基坑(槽)開挖應連續(xù)進行,盡快完成。施工時應盡可能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坊(槽)內(nèi),以免引起塌方或地基土遭到破壞。
1.2.3開挖基坑(槽)時,現(xiàn)場堆土一般要求離基坑(槽)邊應在0.8m以外,堆置高度不宜超過1.5m,以免影響施工或造成坑邊土壁塌方。
1.2.4基坑(槽)開挖時,嚴禁攪動基底土層。因此,要加強抄平管理,以防超挖。如發(fā)生超挖現(xiàn)象,應采取相應補救措施。在特別重要部位,應征得設計單位同意,采取加固措施。基坑(槽)開挖到底如不能馬上澆筑墊層,應在基底標高以上留150~300mm的土,待澆墊層時一并挖去。
1.2.5挖土過程中和雨后復工時,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應隨時仔細檢查土壁穩(wěn)定和支撐牢固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驟然崩坍。
1.2.6基坑(槽)施工排水
基坑(槽)挖土,地下水滲入地表水流入,浸泡基坑(槽)會造成邊坡坍方,基底地基土承載力下降,以及施工條件惡化等情況,所以應作好防水和排水措施(基坑(槽)排水方法為明排水和井點降低地下不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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