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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15:2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為了進一步搞活我市房地產市場,吸引市外資金投入,促進我市經濟發(fā)展,市政府決定進一步放開外省市公民來我市購房落戶的政策。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條件的外省市公司來我市購買新建商品房達到一定標準的,購房者可依次為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辦理遷入落戶手續(xù)。
二、申請辦理遷入落戶的購房者及配遇,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
(四)沒有犯罪記錄。
三、購房落戶標準
(一)購買商品住宅的:
1、在市內四區(qū)購房,購房款達到7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10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2、在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石灘國家旅游度假區(qū)購房,購房款達到4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8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3、在金州區(qū)、旅順口區(qū)購房,購房款達到2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5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4、在其他縣(市)購房,購房款達到1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3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二)購買公建、辦公寫字樓或其他生產經營用商品房,并具有固定合法住房的:
1、在市內四區(qū)購房,購房款達到15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150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2、在大連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金石灘國家旅游度假區(qū)購房,購房款達到10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100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3、在其他縣(市)、區(qū)購房,購房款達到60萬元的,可辦理本人落戶手續(xù);購房款每增加60萬元,可增加1人入戶。
(三)具有大學本科學歷、碩士或博士學位的,其本人購房落戶的標準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分別下浮5%、7%、10%。
(四)同一購房者在半年時間內在同一地區(qū)購房兩處以上,累計購房款達到上述標準,可按本通知精神辦理落戶手續(xù)。
四、購房落戶程序
(一)購房者應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5日內,持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居民身份證等文件向商品房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交易過戶和所有權登記手續(x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
(二)購房者應自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書》起6個月內,持購房合同、購房發(fā)票、《房屋所有權證書》、學歷證明、計生部門證明、沒有犯罪記錄公證書以及公證部門出具有的購房者與申報戶口者關系的公證書等文件向商品房所在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落戶手續(xù);購房者6個月內沒有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落戶請求。
五、經審批同意遷人落戶的人員,須按規(guī)定繳納城市建設增容費。
六、購房者采取分期付款或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在付清全部房款后,方可申請落戶。
七、購房者辦理落戶手續(xù)后,其所購買的新建商品房3年之內不得轉讓。
八、本通知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其中購房落戶標準一年內有效。
九、本通知由市房地產管理局、公安局負責解釋。市房地產管理局、公安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制定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落實。
1999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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